女孩想到了父母离婚时,自己带到家里的雷欧奥特曼的光盘,本来粉色的表面都已经被刮花,家里面又盖了新房,光盘也再也找不到了,光盘的模样,只永远得留在了女孩的心里。
“贤来了?”上楼梯的脚步声、钥匙声、开门声,然后就是晓玲的声音。
女孩回头看过去,晓玲带着很热情的表情看着自己,像是在欢迎自己的到来。
“嗯。”女孩也礼貌得回了一下,微微笑了笑,正准备讲自己来这儿住的理由,却被耿三给抢先说了出来。
“贤这个暑假现在这儿住的,她得上暑假班去学跆拳道,元浩他俩刚好还可以做个伴。”
“嗯嗯!”元浩在旁边听完耿三的话后,朝着晓玲调皮地笑着,然后用力得点了点头。
“嗯,好呀。饿了吧,等我去给你们做饭。”晓玲把手上拎着的东西放下,然后转身进了厨房。
“跟记忆中的晓玲不一样诶。”女孩虽然转过头继续去看电视,但是心里忍不住这样想。
女孩印象中的晓玲,年轻、皮肤很白,虽然说并不是多么漂亮,但是给人的感觉清爽、干练。
但是女孩今天见到的晓玲,皮肤被晒黑了不少,可能是因为生了元浩的原因,身材也变得胖胖的,没有了过去的清爽,反而多了很多朴实感,看起来憨厚老实。
晓玲做饭的时候,耿三就坐在女孩旁边,没有问女孩的成绩,也没有问女孩任何事情,就只是安静得吃着苹果,和孩子们一起看着电视。
就是这样,哪怕没有一句话,只要父亲坐在自己身边,女孩就已经很开心、很满足了。
之后的日子里,女孩这个“客人”逐渐融入到了这一家的生活中。
女孩自己坐公交去学跆拳道,元浩被奶奶或者耿三送去学画画,奶奶经常会带着爷爷出门散步,不管是去菜市场、去超市,还是去送元浩的时候,都会小心得带着老伴。
耿三有活儿的时候,就和晓玲一起带着工具到处跑,没事的话,就带着两个孩子到处玩。
吃罢饭,晓玲会去路对面的公园门口广场上,跟着别人跳舞。晓玲习惯带个小手绢,缠在自己的手腕处,用来跳舞的时候擦汗。
这时候,晓玲就会叫上孩子们一起出去玩。女孩带着元浩,帮元浩拿着自己的小滑板,陪着元浩一起在公园里面跑来跑去。
也就是跑来跑去的时候,女孩的鞋子被跑坏了。
女孩跟着来这儿住的时候,带了一双运动鞋,但是平常不管是在家里当拖鞋,还是出去玩的时候经常穿的,就只有这双牛筋底、软牛皮的红色凉鞋。
结果在跟着元浩一起跑着玩儿的时候,把绊着的鞋带给跑出来了,女孩只能先踢拉着鞋,引着元浩先回到了家里。